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园区采石场场区内堆放的砂石一批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3月31日10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以下标的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介绍:
1. 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园区采石场场区内堆放的砂石一批。
2. 数量:该批砂石数量约125822.9立方米(以现场实际移交数量为准)
注:拍卖标的情况和交易条件详见《拍卖会资料》
二、展示地点: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园区采石场场区内。
三、展示、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09时—2026年3月30日17时止。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年3月23日09时—2026年3月30日17时止。
五、网络拍卖会时间:2026年3月31日10:00—15:00时止。
六、报名方式:竞买人须在报名前登录贵州省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提交书面竞买申请。
网上报名申请前,以自然人为申请人需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gfmweb/#/login)注册账号,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申请人需先办理诚信入库,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
七、竞买保证金约定:
1. 竞买保证金100,000.00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竞买人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竞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基本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造成竞买保证金系统不能识别,视为竞买保证金交纳不成功。竞买人在竞拍成交后,在交清拍卖佣金及全部成交款并办理完成移交的前提下,竞买保证金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渠道退回竞买人账户。未成交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渠道退回竞买人账户。
2. 收取保证金单位、地点、账号、提交地点:
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原黔南州农机校内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
虚拟子账号:保证金账号由竞买人在完成填写报名信息后在交易系统自行获取(23位的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各竞买均不相同)。
3. 意向竞买人一旦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就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扣除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补偿,竞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购销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意向竞买人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 温馨提示:
由于银行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建议至少提前1至2个工作日转账,必须银行卡转账或对公账户转账。
八、拍卖会网络地址及竞价时间
1. 网络拍卖会网址:https://www.qnggzy.cn/。
2. 竞买人报名成功后须于2026年3月31日10时登陆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 )参与竞价。
3. 拍卖设“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在限时竞价阶段开始至无人再应价即为拍卖结束,最高出价竞买人为买受人。
(1)自由竞价时间(意向竞价人自行报价时间):2026年3月31日10:00时至2026年3月31日15:00时。
(2)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3月31日15:00时至无人应价,每轮限时2分钟,每轮竞价阶梯1000元。
九、竞买人资格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2. 竞买人不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损失。
十、竞买须知(凡自愿参加竞买者,在报名前应确认和同意以下事项和交易条件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一经报名即视为竞买人确认和同意以下全部事项和交易条件)
1. 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拍卖。拍卖标的现状以现场展示的实际品质、数量、状态为准,相关资料列示的拍卖标的指标数据仅供参考,拍卖成交后不以任何差异原因对成交价进行增减调整,多不退少不补。
2. 报名前竞买人应亲自到实地看样,报名参会即表明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等均无异议。
3. 报名参会即表明竞买人完全认可和接受本次《拍卖会文件》告知和约定的全部事项及拍卖标的现状,对参与竞买的拍卖标的现状和受让条件的理解和判断均与本公司一致,如成交后违约所交款项可不予退还。
4. 拍卖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1日内,买受人应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5. 成交价款和拍卖服务费交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拍卖服务费和全部成交款,未按约定期限交清全部款项视为买受人违约,按违约处理,所交款项不予退还,拍卖标的另行处理。
6. 拍卖标的移交方式及期限:买受人应在交清成交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办理拍卖标的移交,逾期按违约处理;拍卖标的以标的物当前存在的现状(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物品质、数量、状态等现实状况)为准移交,委托人与买受人双方签订《移交确认书》,即视为移交完成。
7. 拍卖标的交易所涉税金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缴纳(应由买方承担的由买受人缴纳,应由卖方承担的由委托方缴纳)。
8. 买受人负责对拍卖标的进行清运,并承担清运产生的全部费用,买受人应在移交之日起30日内将拍卖标的全部清运出场,超过30日未转运出场的拍卖标的不得再转运出场,按买受人放弃处理,委托方有权自行处置剩余标的物,且由此产生的清理费用和场地占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9. 本公司对拍卖标的品质、数量、价值等情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由竞买人自行现场勘查、鉴别、估价。本公司不对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形瑕疵承担责任,因标的存在瑕疵产生的风险、潜在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拍卖公司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罗女士 18111892962
十二、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福泉市财政局0854-2222725
十三、技术支持:交易中心产权科0854-8221607
交易中心技术咨询0854-8231189
贵州聚升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